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形包括: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若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另一方不予宽恕,可视为婚姻关系确已破裂。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若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经调解无效,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判决准予离婚。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若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不履行家庭义务,双方难以同居生活,另一方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视为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后,可判决准予离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若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且满足其他要件(如持续分居状态、分居原因为感情不和、为诉讼离婚而非协议离婚、调解无效),可判决准予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
若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等。
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
若双方对离婚问题持有异议,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双方对子女抚养和抚育费不能自行达成协议:
若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和抚育费不能自行达成协议,可起诉离婚。
双方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处理达不成一致协议:
若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处理达不成一致协议,可起诉离婚。
双方因其他纠纷无法自行协商解决:
若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因其他纠纷(如债权债务归属、公房由谁继续租赁等)无法自行协商解决的,可起诉离婚。
建议:
在提起离婚诉讼前,建议先尝试通过调解解决纠纷,以减轻双方的情感和经济负担。
若调解无效,可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详细的法律程序和可能的结果,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