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死亡证》的不同办理情况,可以得知以下信息:
在医疗机构死亡 :负责救治的医疗机构会签发《死亡证》。在家中或其他场所正常死亡:
由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卫生院签发《死亡证》。
未经救治的院外死亡:
需经公安司法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判定为正常死亡者,由负责到现场或调查的执业(助理)医师签发《死亡证》;若判定为非正常死亡者,则由公安司法部门按照现行规定及程序办理。
已经火化的情况:
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办理死亡证明所需材料
正常死亡
死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
若无法提供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则需到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死亡医学证明。
非正常死亡
死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
需携带公安出具的《公安部门涉尸事(案)件调查表》。
办理地点
医院:
直接在医院办理,医院会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卫生院:
在家中或其他场所正常死亡的情况下,由这些机构签发《死亡证》。
公安司法部门:
对于非正常死亡,由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
殡仪馆:
已经火化的情况下,殡仪馆会出具死亡证明。
村委会或居委会:
在无法从医院获取死亡证明的情况下,可以凭此机构出具的证明。
建议
提前规划:了解死亡证明办理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便及时准备。
咨询当地机构:提前联系当地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公安司法部门,确认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保留副本:办理完成后,确保妥善保管《死亡证》的副本,以备后续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