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居民户口簿
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
《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如适用)
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如委托他人办理)
证件工本费10元
提出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提出办理临时身份证的申请。
填写《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核对相关信息。
信息核准与报送
公安派出所将对公民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核准公民的个人信息。
核准无误后,将公民的个人信息报送至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进行审核签发。
证件制作与发放
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在收到申请后,将负责制作临时身份证。
制作完成后,公安机关将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临时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领取临时身份证
公民在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建议在办理临时身份证时,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了解具体办理时间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