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违章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超速行驶:
包括在不同道路和不同限速条件下的超速,例如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50%以上等。
违规变道:
包括在不允许变更车道的路口或路段随意变更车道,以及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
闯红灯:
在交通信号灯控制下未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或越过停止线。
逆向行驶:
在道路上逆行,特别是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上。
违章泊车:
在禁止停车的路段或区域停车。
无证驾驶: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
超载或超员:
公路客运车辆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人数或载质量。
酒后驾驶: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包括酒驾和醉驾。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双闪:
在夜间或能见度低的情况下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违规使用双闪灯。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未悬挂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与其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
事故后逃逸但未构成犯罪: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但未造成人员重伤或重大财产损失。
未悬挂、伪造、变造、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机动车号牌安装不符合规范。
在堵车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在应急车道行驶,影响救援车辆通行。
未按规定避让校车:
在道路上行驶时未避让校车。
转弯车未让直行车或行人先行:
转弯车辆未让行直行车或行人。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车未让左转车先行:
右转车辆未让行左转车辆。
不按规定道路行驶: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道路行驶。
未给特殊车辆让行:
未避让救护车、消防车等紧急车辆。
不按规定超车、逆向行驶: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超车、逆向行驶。
不系安全带:
驾驶员行车过程中未系安全带。
不按规定车道等待红绿灯:
在红绿灯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超载小于20%:
车辆超载未达到20%。
开车打电话:
在行驶途中驾驶员接、拔电话。
堵车时乱插队、强占对向车道:
在堵车时违规插队或强占对向车道。
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车辆行驶时未携带行驶证或驾驶证。
车辆未张贴年检:
车辆未张贴年检标志。
车辆未张贴交强险标志:
车辆未张贴交强险标志。
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长时间驾驶未休息。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
车辆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31. 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进行安全检查。
这些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规定,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记分、暂扣或吊销驾驶证、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等。建议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