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自然人
自然人是指具有权利主体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财产权力,承担义务并能在法院和仲裁机关起诉、应诉的个人。不论成年人或未成年人、本国人或外国人,均属自然人。自然人可能因为工资、劳务报酬、利息、股息、租金、转让财产、偶然所得等各种收入而需要缴税。
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登记后,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或者家庭。个体工商户需要缴纳的税种包括增值税、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
法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其他企业。法人需要对其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所得税不对法人征收。
增值税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而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财政部规定的标准以下,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的纳税人。
非居民个人
非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非居民个人只需对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住所,或者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居民个人需要对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些分类涵盖了不同身份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体现了税收制度的全面性和复杂性。了解这些分类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税收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