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政审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个人基本信息:
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户籍、职业、文化程度等。
政治面貌:
考核应征公民是否为党员、团员或其他政治组织成员。
宗教信仰:
了解应征公民的宗教信仰情况,是否有宗教信仰。
婚姻状况:
考核应征公民的婚姻状况,如已婚、未婚等。
主要经历:
包括教育经历、工作经历、主要社会活动等。
出国(境)情况:
了解应征公民是否有出国(境)经历,以及出国(境)的目的和情况。
现实表现:
考核应征公民的现实表现,包括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社会公德等。
奖惩情况:
了解应征公民是否有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拘留等情况,以及在学校、工作单位等方面的奖惩记录。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
考核应征公民的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是否有政治问题,如是否参与邪教组织、是否有犯罪记录等。
其他要求:
包括年龄、身体条件、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否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等。
政审过程中,可能会进行家访、调查、询问等多种方式,以确保应征公民符合军队的政治要求。根据《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征集服现役:
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字、著作的;
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罪,依法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在18周岁前有严重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
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功法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的;
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