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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发票怎么作废

时间:2025-01-05 06:15:20

作废发票的方法如下:

通过开票软件作废

登录开票软件。

点击“发票管理”选项。

选择“发票作废”功能。

在检索框中输入要作废的发票号码。

系统会显示要作废的发票,选择并点击右上方的“作废”按钮。

在弹出的对话框中点击确认,系统会提示发票作废成功或失败,再次点击确认即可。

当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

进入系统,依次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已开发票作废”。

选择欲作废的发票号码,点击“作废”按钮。

系统会弹出“作废确认”提示框,点击确定,发票即作废成功。

纸质发票作废

进入纸质发票业务界面,查询企业结存的数电纸票,若均为0,则代表企业无数电纸票结存。

若纸质发票结存不为0,核对手中的发票号码代码是否与系统中的一致,若一致则点击纸质发票作废选项。

在“空白发票作废”栏次选择需要作废的发票,确认无误后点击“发票作废”。

系统会显示发票作废执行成功,后续可在“作废记录查询”中查看作废的发票记录。

作废条件

发票作废必须满足一定条件,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需要重开、专用发票因购货方不索取成为废票等。

作废发票时,需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税务机关负责发票的管理和监督,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建议:

作废发票前,务必确认好作废条件,并严格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流程操作,以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避免因操作不当引发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