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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补贴不计入工资

时间:2025-01-13 04:24:00

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种收入待遇,如生活困难补贴、集体福利费、上下班交通补贴(在特定条件下)、取暖补贴、洗理费等。

其他特定补贴,如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费、探亲路费、冬季取暖补贴、丧葬抚恤救济费、死亡职工遗属生活补助费、职工病伤假期救济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等。

这些补贴和费用由于性质和用途的不同,被明确排除在工资总额之外。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政策可能有所更新,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