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通常指的是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夫妻一方已经拥有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前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 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例如一方婚前获得的预售房屋产权。
3. 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如个人财产的利息、租金等。
4. 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日,结婚登记日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通常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